1.參與競價的競買人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進場。
2.除競買人可攜帶必需的資料文件以外,其他人員均不得攜帶危險物品、武器、毒品、其他工具和資料、以及任何寵物進場。
3.現場競價允許一名陪同人員與競買人列席競買人區域,其他陪同人員不得進入。
4.競買人進場后未經許可不得隨意走動,會場內嚴禁吸煙,如需吸煙請到會場以外指定區域進行。
5.進入會場后請競買人及陪同人員將手機調至振動、無聲或關機狀態。
6.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人員,拍賣人及轉讓人有權請其立即離場,情節嚴重的有權取消其競買人資格:
a) 無競買資格列席競買人員區域的,或超過規定陪同人員數量的人員;
b) 違反上述第2條所述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場的;
c) 在會場內高聲交談、講電話、喧嘩或鬧事的;
d) 在會場內隨意走動、站立造成影響其他競買人的;
e) 在會場內吸煙、隨地吐痰、亂扔垃圾的;
f) 一切阻止或影響其他競買人應價的行為;
g) 損壞會場或本公司的設備、設施的;
h) 不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的;
i) 其他影響現場競價順利進行的一切行為。
7.若違反以上第6條中的任一條款造成妨礙現場競價活動順利進行的,視其妨礙程度的輕重,拍賣人及轉讓人有權對其以違約金(5000元以上至沒收所有保證金)的形式作出處罰。
8.凡影響現場競價活動順利進行的人員,拍賣人及轉讓人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